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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成立後,歐洲國家的相關法令都以歐盟法為主,所以各國對於禁止入境物品的規定上標準大致相同。

➤ 攜帶現金規定

超過 1萬 歐元(約40萬4,300元台幣)的金額,或其等值外幣(包括任何形式的銀行匯票和任何形式的支票)都必須要申報。

➤ 免稅品規定

種類

數量

  1. 含酒精超過22%之酒1公升
    或含酒精超過80%之烈酒1公升
    或含酒精不超過22%之酒2公升
    或非氣泡(葡萄)酒4公升
    或啤酒16公升

香菸

香菸200根或雪茄50根或煙草250克;須年滿17歲

物品

隨身物品價值不得超過430歐元

➤ 特殊禁帶物品規定

歐盟國家對於名牌仿冒品的查緝特別嚴格,違反者可能會被依侵犯商標、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被處以有期徒刑及高額罰款。所以前往歐洲旅遊時千萬不要攜帶或購買仿冒品!肉類及奶類製品,因為歐盟境內防治動物疾病傳染,所以也是在禁止之列。


訊息轉自http://goo.gl/jbf63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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